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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维稳促和谐妙笔著新篇
来源:桂阳门户网 日期:2019-05-03 浏览

桂阳县位于湘南门户郴州市西部,现辖23个乡镇、3个街道,507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2973平方公里,总人口88万,为全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享有“千年矿都”、“烤烟王国”、“经济强县”等美誉,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近百家,社会从业人员多达30多万人,常年在外务工人员10余万人。近年来,桂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社区的年终综合考核范畴,全力将其打造成推动桂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示范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各种要素在这里“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形成了推动工作的“正能量”,以往一些很难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今,足不出村、人不出乡镇就能得到有效解决,广大劳动者的幸福感、安全感、归宿感和认同感达到历史上最好时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院也被群众美誉为“劳资公平的天平秤、社会和谐的调节器;近几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43宗:其中,立案调解裁决284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37宗,案外调解1022件,结案率100%,为劳动者争取各项补偿1548.57万元。每年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及劳动保障方面的业务咨询,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普及资料约12000余人次。多次被桂阳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院长龚国平2010年12月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先进个人”。“在这里办事绝对公平、没有黑哨”,因此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夯实基础、规范运作,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夯实办案基础、实现质量效率双提升。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借助国家三部委办、省政府、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要求的东风和劳动、人事机构改革的历史机遇,全面完成了仲裁院建设工作,为全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省厅、市院表彰。在积极推动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构建争议预防机制上,该院始终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湘办发[2012]6号文件)精神,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了基层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在全县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以及用人在100人以上的22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成立了150名工作人员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形成了各站、队、乡镇三级联动,力争实现小额、简单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初期、解决在基层。形成了企事业单位调解、行业调解、区域调解、乡镇街道和社区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筑起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第一防线”。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和质量效率上,为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和质量效率,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坚持“及时受理,依法办案,提升水平,注重调解”的原则,着重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一是建立当日立案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申诉材料齐全的,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进行调解;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裁、快结。二是实行案件公示制度。将每一起案件申请人姓名、被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诉求、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公示,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行风险告知制度。申请人申请立案时,以“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仲裁请求不当、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开庭不按时出庭、举证不能、错误行为等风险,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善意提示,以便当事人理智地参加仲裁活动。四是实行巡回仲裁庭。将仲裁庭开到厂矿企业、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群、宣传一片”。五是建立群众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制度。进行庭审时,欢迎媒体和群众旁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坚持“三方”办案机制,对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件、集体争议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工会、工商联合会、妇联、企联人员参与旁听和审理,对案件进行共同研究、共同会诊,拿出妥善的裁决方案。七是实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对劳动者侵权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员在案件审理的同时,及时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出规范劳动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指导用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八是建立了企事业单位联系点制度。为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打造“阳光仲裁”、“便民仲裁”服务品牌,充分展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队伍“贴近民生、关注弱势,公正公平、廉洁高效,服务便民、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仲裁机构与相关企业建立QQ信息沟通平台,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就企事业单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讨论交流,随时听取企事业单位的反应和诉求,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邀请企事业单位参加庭审旁听,了解仲裁机构和人员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九是实行案件评审评查评议制度。经常召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研讨会,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对仲裁案卷进行评查,指出问题,查找不足,规范办案。十是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随时跟踪检查仲裁员办案,严格要求仲裁工作人员,排除外界干扰,公开、公平、透明地处理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坚决按规定处理,通过严格落实以上制度和措施,杜绝了“人情案”,实现了零信访。

二、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以人为本,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充满人文关怀。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实行“一案一卡”,做好导诉服务,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仲裁活动的程序,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关爱弱势群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简化仲裁程序,实行“一步到庭”,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实施风险预告,减少必败申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过程始终充满人文关怀。在案件办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发展和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上,坚持科学分类,形成“简单案子简便审、复杂案子简化审、集体案子特别审、多调少裁科学审”的分类处理新机制。同时,坚持科学办理案件、以调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新机制,确保了科学性、公正性。如2012年,成功调处了桂阳电信与李刚文因2004年负伤后因享受工伤待遇问题差点酿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劳动关系争议案;县人民医院与雷秀英的劳动关系确认和社会保险的申报、缴纳和代扣代缴争议案等影响大、兼涉面广的争议事件。启动社会治安维稳快捷程序,分别于2012年6月只用七天及时妥善处理了桂阳十字采石场拖欠33名民工701426元工资案;2012年年关宏润公司拖欠58名农民工工资案,及时化解了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2013年11月经过24小时的努力成功化解了洋市镇一起矿难纠纷,为矿难农民工获得赔偿99万余元;2014年3月只用3天时间成功调处了常德人和建设有限公司拖欠龙秀仁、龙常德、欧阳后林等20余人拖欠工资案,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实行阳光操作,提高办案透明度上,做到了“五个公开”,即开庭公开、组成人员公开、规则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通过阳光操作,实现了从制度到程序,从审理到结果的全透明,增进了广大群众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了解,提高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公信度,使更多群众愿意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加大投入、优先保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财力保障是关键,没有充足财力做保障,抓工作就是一句空话。近年来,桂阳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刚性支出日趋增多的困难情况下,挤出资金,先后投入280余万元,建设了一大两小三个标准化的仲裁庭、调解庭和档案室,实现了仲裁调解的分离,配备了语音和投影设备,在办案大厅设置了大屏幕显示屏,为每个仲裁员配备电脑、电话、打字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新购置了办公桌椅和复印机。配备了方便群众办事的桌椅、纸笔、饮水、宣传材料等服务设施设备;在办案大厅显著位置,设置了调解仲裁工作监督、申请仲裁须知、仲裁程序图、仲裁政务公开、仲裁风险提示等专栏,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与此同时,还建立了预留资金200万元,用于岗位标兵的培训、奖励及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

四、搞好学习,提高素质,打造一支优秀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仲裁员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始终把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以培养“四熟一准”工作人员(即:熟悉劳动人事保障法规政策;熟练调解仲裁业务流程;熟练服务规定;熟悉服务礼仪;实际操作准确无误)为目标,每年年初制定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方案和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仲裁员、基层调解组织成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并规定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日,主要学习各级关于调解仲裁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学习外地的仲裁工作经验,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习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打牢调解仲裁工作理论基础。二是抓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年初制定仲裁人员培训计划,每季度举办一期培训班,采取典型案例评析研讨、疑难案件集体会诊、仲裁案卷评比评查、庭审观摩教学等形式组织仲裁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根据工作实际,分别于2012年12月、2013年4月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法官对全县仲裁人员进行关于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办案技巧与方法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抓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工作硬不硬,关键看作风。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需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非常注重抓仲裁员队伍的作风建设,要求仲裁人员要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了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社会监督员监督制度等长效机制。通过这几年的努力,目前我肥仲裁机构呈现出了求真务实的良好局面。

五、深入基层,加大宣传,提高调解仲裁工作社会认知度。

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了调解仲裁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和分解台账,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经常深入基层,到厂矿企业、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送法到职工群众身边,上门做说服教育工作,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巡回仲裁庭等形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群、宣传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县行政、企事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网络全覆盖,让“有争议、找仲裁”,成为当事人双方寻求法律保护的共识和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