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办教职工通过考试补充城区学校教师87名。
一、补充原则
科学设岗,按岗位需求补充原则;在编制、职位与职数限额内补充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补充职位、职数
科目 数量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 语 |
音乐 |
体育 |
美 术 |
合计 |
科目 数量 学校 |
语 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合计 |
桂阳九中(中学部) |
|
|
|
|
1 |
1 |
2 |
城南完小 |
|
|
|
1 |
1 |
|
2 |
蒙泉学校 |
1 |
2 |
|
|
|
|
3 |
蓉峰完小 |
12 |
12 |
3 |
|
3 |
|
30 |
龙潭中学 |
2 |
3 |
2 |
|
|
|
7 |
士杰学校 |
13 |
13 |
1 |
2 |
2 |
1 |
32 |
东风学校(初中部) |
|
|
|
|
1 |
1 |
2 |
人民完小 |
3 |
3 |
|
|
1 |
|
7 |
北关完小 |
|
1 |
1 |
|
|
|
2 |
||||||||
中学小计 |
3 |
5 |
2 |
|
2 |
2 |
14 |
小学小计 |
28 |
29 |
5 |
3 |
7 |
1 |
73 |
三、补充方式
由城区学校补充教师领导小组组织补充考试,择优聘用。
四、补充条件
1、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年度考核结论都在“合格”以上(含合格)等次。
2、报考小学补充职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补充职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补充职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2013年9月以来一直在小学教学岗位上;报考初中补充职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2013年9月以来一直在初中教学岗位上。
4、农村从教经历4年以上(即2010年9月底以前在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至今),山区学校(杨柳、白水、华山、华泉、光明)从教经历可放宽至3年以上(即2011年9月底以前在山区中小学任教至今)。
五、补充办法
1、符合补充条件的农村中小学公办教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择优补充到报考学校。
2、根据《关于印发<清理纠正长期不在岗人员、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组〔2014〕3号)和《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返聘退休人员、编外大量聘用人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组通〔2014〕6号)文件精神清理后认定的城区学校借调、跟班学习人员笔试成绩进入各补充学科拟补充职数内的,报城区学校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审批后直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占用补充职数。如果借调、跟班学校没有编制,则根据需求情况调整到其他学校,不同意调整的借调、跟班人员不能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3、补充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
4、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知识(占40%)和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指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班主任工作案例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评价和教育教学事件应变处理等方面知识的综合应用;专业知识指所报考学科所在学段的现行各年级教材相关知识。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量为15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5、对桂办字[2011]34号、桂办字[2012]33号和桂办字[2013]90号三个文件通报表彰的教育名师、模范教师、优秀校极领导、最美乡村教师给予优惠加分0.5分,对桂办字[2011]34号、桂办字[2012]33号和桂办字[2013]90号三个文件通报表彰的其他奖项给予优惠加分0.2分。对2011年、2012年和2013年获得的国家、省、市三级与上列三个文件相对应的奖项给予优惠加分0.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校级领导任职一年计0.2分,最高优惠加分1分。以上两项优惠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分计入笔试成绩。优惠加分项目以报名表填报的内容以及提供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为准,报名截止时未填报者不予受理。
6、聘用。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和补充职位的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补充人员名单(如最后一位入围分数相同时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时按档案年龄大的优先),考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7、经补充进城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岗位设置文件精神,原则上按照补充学校有无空缺岗位,如有所获任职资格对应的空缺岗位则直接参加与所获任职资格对应的岗位竞聘;如无所获任职资格对应的岗位空缺,则其岗位聘到所获任职资格低职有空缺岗位的岗位,有初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最低可聘到专业技术十二级(例:×××老师在原单位聘到专业专业技术六级,调到×××学校后,因该校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都没有空岗,这个老师就只能聘到专业技术十二级)。
六、补充程序
1、报名。个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并签署报考意见,于8月7日—8日持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到教育局政工股256室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3、8月13日领取准考证,14日上午笔试,15日公布笔试成绩,15日公示拟补充人员名单,同时报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监督电话:4470315(县纪委)、4470117(县人社局)、4470110(教育局纪监室)
桂阳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