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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两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被查处
来源:桂阳新闻网 日期:2019-05-05 浏览

今年1月份以来,县交警大队加大酒后驾车检查力度,同时县纪委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进行暗访。近日,烟草公司桂阳县分公司樟市烟草站职工邓文革、县太和国有林场职工郑志坚酒后驾车被查处。

据了解,1月8日晚上22点左右,在桂阳东塔红绿灯口处,县交警大队人员对驾车经过的邓文革进行酒驾检查。通过现场对邓文革酒精含量吹气检测,结果显示为191mg/100ml,邓文革属酒后驾车,涉嫌醉酒驾车,并对邓文革抽血进行酒精含量检测。1月12日,县交警大队对邓文革下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决定。之后县交警大队将邓文革的血液样本送至湖南省文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送检的邓文革血液中检出乙醇(酒精)213.4mg/100ml。根据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邓文革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1月28日,县交警大队对邓文革进行刑事立案。

1月8日晚23点左右,在桂阳东塔红绿灯口处,县交警大队人员对驾驶车辆的郑志坚进行吹气检测酒精含量,结果显示为22mg/100ml,属酒后驾车。1月12号,县交警大队对郑志坚下达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目前,县纪委已责成县农办对郑志坚进行政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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