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教资认定:2024年桂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标题:
为确保我县2024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平稳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桂阳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二)持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家审查委员会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之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当批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注意:《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
四、认定流程安排
桂阳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从申报、确认到审批,均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
(一)第一步 网上申报
1.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按要求制好证件照和属地身份等材料的PDF电子文档(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真实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①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②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彩色白底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190Kb,不可使用手机翻拍旧照,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③“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④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⑤学历证书的核验,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勿上传学位证书。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网上申报
①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6月20日8:00-7月3日17:00
第二批次:10月8日8:00-10月18日17:00
所有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 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须与其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相同。
③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④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
⑤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⑥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点击提交。
(二)第二步 教资体检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截止前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使用2022年版《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申请人体检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2张正面彩色白底免冠1寸纸质照片(必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上交的照片1张贴体检表,1张交体检医院),照片背面请写明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6位数。
指定医院:
①桂阳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5-4438910
②桂阳县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735-4461508
特别提醒:
体检时申请人需向医院说明是参加桂阳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同时将要求的证件照粘贴至《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指定位置,体检完成后,申请人需将《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交回体检医院。体检需在当批次网上申报截止前完成。
(三)第三步 资料确认
资料确认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7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10月25日17:00
网上申报提交后,可直接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进行材料确认。请特别注意下列规定:
1.【学历/学籍证明】项
此项只受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学历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核验不通过的,此项仅限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2.【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成功的,此项仅限上传:①全国普通话测试网-普通话证书查询结果页,②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内页等两种材料之一。
3.【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1)“桂阳户籍申请人”,此项应上传桂阳户籍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2)“桂阳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此项仅限上传: ①桂阳县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②驻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③来桂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三种材料之一。
特别提醒:所需资料确认通过的申请人不用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网上资料确认未通过的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前往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补充材料。
第一批次:7月12日,9:00-12:00, 14:00-17:00
第二批次:10月25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补充材料地点: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735-4430029。
(四)第四步 专家审查
桂阳县教育局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核查情况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告知其不予认定的原因。
(五)第五步 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一并发出,申请人可自由选择领取方式: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领取;②免费邮政速递。如需免费邮政速递,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时填写好有效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4430029(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五、重要提醒
(一)申请人提交的相应材料须齐全、真实、有效,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须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前期准备、网上申报、资料确认等工作。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个人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齐全、材料未通过验证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情况办理。对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四)相关查询网址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http://www.chsi. com.cn)。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http://zwfw.cscse.edu. cn)。
3.“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分验证(https://www.cltt. org/#/scoreQuery)。
为确保我县2024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平稳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桂阳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二)持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家审查委员会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之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当批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注意:《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
四、认定流程安排
桂阳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从申报、确认到审批,均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
(一)第一步 网上申报
1.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按要求制好证件照和属地身份等材料的PDF电子文档(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真实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①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②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彩色白底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190Kb,不可使用手机翻拍旧照,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③“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④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⑤学历证书的核验,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勿上传学位证书。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网上申报
①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6月20日8:00-7月3日17:00
第二批次:10月8日8:00-10月18日17:00
所有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 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须与其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相同。
③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④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
⑤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⑥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点击提交。
(二)第二步 教资体检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截止前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使用2022年版《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申请人体检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2张正面彩色白底免冠1寸纸质照片(必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上交的照片1张贴体检表,1张交体检医院),照片背面请写明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6位数。
指定医院:
①桂阳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5-4438910
②桂阳县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735-4461508
特别提醒:
体检时申请人需向医院说明是参加桂阳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同时将要求的证件照粘贴至《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指定位置,体检完成后,申请人需将《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交回体检医院。体检需在当批次网上申报截止前完成。
(三)第三步 资料确认
资料确认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7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10月25日17:00
网上申报提交后,可直接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进行材料确认。请特别注意下列规定:
1.【学历/学籍证明】项
此项只受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学历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核验不通过的,此项仅限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2.【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成功的,此项仅限上传:①全国普通话测试网-普通话证书查询结果页,②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内页等两种材料之一。
3.【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1)“桂阳户籍申请人”,此项应上传桂阳户籍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2)“桂阳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此项仅限上传: ①桂阳县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②驻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③来桂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三种材料之一。
特别提醒:所需资料确认通过的申请人不用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网上资料确认未通过的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前往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补充材料。
第一批次:7月12日,9:00-12:00, 14:00-17:00
第二批次:10月25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补充材料地点: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735-4430029。
(四)第四步 专家审查
桂阳县教育局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核查情况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告知其不予认定的原因。
(五)第五步 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一并发出,申请人可自由选择领取方式: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领取;②免费邮政速递。如需免费邮政速递,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时填写好有效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4430029(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五、重要提醒
(一)申请人提交的相应材料须齐全、真实、有效,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须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前期准备、网上申报、资料确认等工作。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个人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齐全、材料未通过验证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情况办理。对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四)相关查询网址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http://www.chsi. com.cn)。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http://zwfw.cscse.edu. cn)。
3.“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分验证(https://www.cltt. org/#/scoreQuery)。
桂阳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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